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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防火宣传资料

时间:2008-03-31 14:21来源:团委 作者:政教处 点击:
文明祭祀传递亲情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全体市民: 清明将至,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全市野外不稳定火源剧增,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清明期间,祭扫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 为此,请市民注意: 1 、在山林祭扫时,严禁动用明火、吸烟、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
  

文明祭祀 传递亲情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全体市民:

清明将至,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全市野外不稳定火源剧增,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清明期间,祭扫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
为此,请市民注意:
1、在山林祭扫时,严禁动用明火、吸烟、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防止火烧连“林”。
2、不要在小区内草坪上、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焚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因燃气泄露或引燃沼气而发生爆燃。
3、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要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4、禁止在林区和林缘野炊、玩火。
5、禁止在林区乘坐交通工具是向外丢弃火种。
6、祭扫人员要掌握自救逃生知识,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学会自救。
团市委  六中团委
200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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