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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的通知

时间:2012-02-05 12:09来源:临海教育局 作者:党总支 点击:
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临教党〔2012〕2号 ★ 关于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 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
  

 

临海六中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安排
 
各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临教党〔20122号)文件要求,就我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群众评议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评选表彰相衔接,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衔接,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相衔接,与我校“育人成才先锋党员之星”评选相衔接。
二、评议对象:党支部、本支部全体在职党员
三、评议人员:参加评议的人员应为所在年级组的教职工代表。各支部参加评议的群众人数不少于6人。
四、评议内容:见《群众评议表》
五、评议方式:一般以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做好会议记录。
主要程序:
第一步:党支部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的情况(即领导点评)。
第二步:党员结合2011年度的《公开承诺书》,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和履诺情况,同时开展自我批评,对2012年度参加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公开承诺,上交《党员公开承诺书》(2012年度)。
第三步:在座党员、到会教师代表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到会的教师代表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表》和《基层(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表》。
六、评议结果:
在民主评议和群众评议基础上,每颗“育人成才先锋党员之星”推荐1人,每个党支部均推荐5人并在这5人中确定2名校级好党员人选。
七、评议时间:210之前完成
 
临海市第六中学党总支
201225
附:
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临教党〔2012〕2号
————————————————————————

 

 

 

关于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根据中共临海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临创先办明电〔2012〕1号)要求,现就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主要分两类进行:
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进行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二、评议方法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
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为本单位的群众代表。
评议的方式:一般以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的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也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或是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集中评议。
评议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公示。
三、组织领导
开展群众评议,是现阶段创先争优的重要工作,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1.强化领导指导。各党组织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接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加强指导。
2.搞好工作衔接。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要坚持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评选表彰相衔接,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衔接,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相衔接,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3.注重结果运用。要全面掌握和分析群众评议情况,把评议结果要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宣传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务求工作实效。要针对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及时加强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有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群众评议工作总体上要求在2012年2月12日前完成。各党组织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并认真填写《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12年2月13日前将表格发至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专用邮箱:lhjyjcxzy@126.com。
联系人:金鑫联系电话:85311972,663229
附:1、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表(供参考)
2、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及相关情况统计表
主题词:创先争优群众评议通知
抄送:台州市教育局,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临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1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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