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人[201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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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和台州市
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省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台教人[2011]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浙江省和台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浙江省、台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范围为教龄满5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工作规定,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精神追求,乐于奉献,自尊自律,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三)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四)热爱本职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理念新,教学实践能力强,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在学生、学校和家长中反映良好,在当地青年教师中享有一定知名度。
1、浙江省教坛新秀要求获得本学科台州市教坛新秀或台州市教学大比武一等奖(农村学校教师可放宽到二等奖)及以上。
2、台州市教坛新秀要求获得本学科临海市教坛新秀或临海市教学大比武一等奖(农村学校教师可放宽到二等奖)及以上。
(五)潜心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学生成长规律,在学科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或在教学研究上成果显著,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近五年来(2006年7月—2011年7月)有教学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与申报学科一致)在公开刊物发表(有刊号和邮发代号)或在台州市级及以上获奖(含教研、教科部门及专业学会获奖)。
(六)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二、推荐评选名额
浙江省教坛新秀5人,台州市教坛新秀13人。
各级各类学校,以镇(街道)为单位,每单位推荐人数为浙江省教坛新秀最多不超过2人,台州市教坛新秀最多不超过3人。古城街道小学线以学校为单位,每校推荐总数不超过2人。
原则上农村教师推荐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20%,中职教师推荐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10%。
三、推荐评选办法
本次浙江省和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实行差额推荐,未能推荐评选浙江省教坛新秀的人选将参加台州市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已被评为台州市教坛新秀的教师除外)。
推荐评选过程采取学校推荐,教育局组成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教育教学业绩审定,再由推荐评审委员会按台州市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浙江省和台州市教坛新秀的推荐人选。
专家组由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和中小学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专家组重点审定被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业绩,凡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在推荐评选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四、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校务必于
我局将于
要求报送的材料包括:
1、《2011台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1);
2、台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主要事迹摘要填入《申报表》内;
3、《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2);
4、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3份,主要事迹材料摘要填入《申报表》内;
5、《2011年 中小学教坛新秀候选人考核意见表》一式3份(见附件3);
6、《2011年 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1份,此表按EXCEL格式报送电子稿(邮箱:1223584492@qq.com)
7、2011年浙江省、台州市教坛新秀推荐业绩摘录样表一式1份,此表按EXCEL格式报送电子稿(邮箱:1223584492@qq.com)
8、学历、职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科研报告等复印件各一份(经学校验印盖章有效)。
附件: 1、2011年台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2、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3、2011年 中小学教坛新秀候选人考核意见表(学校填写)
4、2011年 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学校填写)
5、2011年浙江省、台州市教坛新秀推荐业绩摘录表(学校填写)
临海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先进 评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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